当前位置: 首页 >> 运行管理 >> 规章制度 >> 正文

规章制度

软件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2022-10-06  点击:[]

软件资源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条 软件资源是实验室科研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软件资源,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  由实验室成员研究开发的软件归实验室所有。未经实验室允许,不得私自转让、出售、申请专利。

第三条  实验室有权对由实验室成员研究开发的软件进行集成、再开发、转让、出售、申请专利等。

第四条  科研所需的公用软件由实验室统一购置。各项目组所需的专用软件可自行购买并在实验室行政办登记。

第五条  高访、客座研究人员应在课题结束前一个月,将所研究开发的软件的源程序清单、源程序的算法说明、可执行程序及编译链接说明、源程序的使用说明、测试数据或图像等交项目合作者测试并签收。

第六条  博士后应在出站前一个月,将所研究开发的软件的源程序清单,源程序的算法说明,可执行程序及编译链接说明,源程序的使用说明,测试数据或图像等交导师测试并签收,否则不予办理出站手续。

    第七条  研究生毕业答辩前,需将源程序清单、源程序的算法说明、可执行程序及编译链接说明、源程序的使用说明、测试数据或图像等交导师测试并签收,否则不予答辩。


联系我们

  • 0731-88821445
  • 地址:湖南省 长沙市 岳麓山

Copyright © 2021 湘公安网备110402430053号              版权所有 © 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