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图书资料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验室所有图书资料,无论以何种方式购得,均属实验室公有财产,由管理员登记并保管。
第二条 图书资料借阅时,需办理登记手续,一般借期不超过一个月,可续借一次,以提高利用率。一般图书杂志可在资料室阅览,阅后需放回书架。
第三条 研究生毕业前将自己的毕业论文交实验室行政办公室归档,并还清在实验室里所借资料,方可办理离室的手续。
第四条 本室人员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须于每年十二月三十日前交至行政办,以利本室论文集的准确、快速出版。
第五条 本室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后,应在三周内将论文集交行政办归档,以利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