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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实验室人员职责

2022-10-06  点击:[]

实验室人员职责

第一条  实验室主任职责:

(一)实验室主任全权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学术活动和行政管理工作,有责任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和实验条件,全面检查完成各类科研项目及人才培养计划;

(二)认真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及实验室的工作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搞好实验室开放运行,定期向学术委员会和主管部门报告工作,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根据本实验室研究方向,组织制定实验室开放基金、自主研究课题指南,实验室年度建设计划和实验室中长期建设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五)根据实验室开放运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室管理细则,检查监督执行情况,搞好实验室的科研计划和成果管理、设备仪器管理和财务管理,努力提高开放度和设备仪器完好率、利用率。


第二条  实验室固定人员职责:

(一)实验室固定人员实行考核聘任制,定期进行个人成果考核,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二)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以从事研究工作为主,应积极争取承担国家项目、省部委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高质量地完成科研任务,争取多出成果,快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实验室鼓励研究人员邀请外单位合作伙伴申请开放基金,推荐访问学者,并以主要合作者身份与来访学者进行合作研究;

(三)实验室固定技术人员在积极主动配合研究人员开展科学研究的同时,应做好日常仪器设备维护、修理、调试、检测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经常处于最佳可用状态,同时积极开展实验技术、实验方法、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与升级等方面的工作;

(四)在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实验室固定技术人员应积极配合课堂教学,积极接受外来试验、加工业务,安排好对外协作的实验任务,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五)实验室固定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实验室建设的日常事务和实验室开放运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应努力做好实验室开放接待,学术交流与学术会议组织,科技档案、设备档案、图书资料管理和仓库保管等工作;

(六)全体实验室固定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第三条  实验室客座人员须知

(一)国内外科技工作者来本实验室客座研究请事先查阅《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简介》、《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对外开放基金管理细则》等规章制度,了解本实验室的性质、研究方向、开放基金申请办法、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细则;

(二)客座人员申请项目获批准后,应迅速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客座人员为项目负责人的,在工作年限内,全年在本实验工作的月数不应低于三个月。客座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实验室通报项目研究工作情况,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后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三)客座研究人员入室时,应先在行政办报到,办理相关手续;

(四)客座研究人员应参加实验室的学术活动,也可以召开专题讨论会,研讨本人的学术问题;

(五)客座研究人员发表文章时,作者第二单位应为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并在资助项目中注明得到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号)资助;

(六)来室工作的全体客座研究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所有设施,协助实验室做好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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