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使用设备人员管理制度
总 则
随着学校发展,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来学校寻求技术转让和利用我校设备场地进行实验、科研的人员日益增多。为加强管理,保障实验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障实验室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实验室场地和设备接受外单位人员实验加工、培训人员、对外服务,必须填写外来使用设备人员登记表,经实验室领导批准、行政办盖章后才能进出实验室。
2.实验室对外服务,必须有本教研室或实验室人员在场,不得将实验室钥匙交给外来人员或单独让外来人员在实验室滞留。
3.实验室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必须在晚上十点前离开实验室,确有必要延长工作时间,必须事先征得实验室领导批准。
4.任何人任何情况下不得在实验室留宿。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5.外来人员来学校进行短期实验、科研,必须到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证,违反规定的将由公安机关按《长沙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