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下载:资 助 项 目 任 务 书
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
资助项目任务书
批 准 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所在单位:
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资助金额:
起止年月:
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二O一六年修订
填表说明
一、填报任务书前,请登录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网站(http://dmvb.hnu.edu.cn/),查阅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及财务管理办法。认真填写任务书各项内容,要求科学严谨、实事求是、表达明确。
二、任务书为 A4 纸,任务书正文要求宋体 5 号字,双面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任务书一式二份,报送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三、填表说明:
1、 简表和研究项目组成员登记表(含负责人)依据申请书填写,不允许修改。
2、 任务书正文:
(1)一般情况下,任务书正文依据申请书生成,不允许修改。根据资助通知要求,如需修改资助项目任务书正文,须根据原申请书、学委会修改意见认真修改。
(2)字数限制:研究目标和内容不超过 1500 字,研究方案不超过 1000 字,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指标不超过 800 字,年度目标和年度研究计划不超过 1000 字。
一、简表
研 究 项 目 |
名 称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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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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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类别 |
A 基础研究 B 应用基础研究 C 开发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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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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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
起止年月 |
年 月 至 年 月 |
申
请
者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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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年 月 |
性 别 |
A 男 B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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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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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职时间 |
年 月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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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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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时间 |
年 月 |
授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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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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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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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院士 B 博士生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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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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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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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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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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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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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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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从事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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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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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所在地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县) 区 街(路) 号 |
研 究 内 容 及 意 义 |
摘 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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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1. 主题词数量不多于三个;2. 主题词之间空一格(英文用/分隔) |
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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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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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正文
1、研究目标和内容 (1)研究目标 (2)主要研究内容 (3)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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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方案 (1)研究方法及实验手段 (2)技术路线及关键技术 (3)可行性分析 3、预期研究结果及可考核的验收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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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度目标和年度研究计划 第 1 年度 (20XX年) 1.年度目标 2.年度研究计划 3.年度考核指标 第 2 年度 (20XX年) 1.年度目标 2.年度研究计划 3.年度考核指标 |
三、项目组主要成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项目分工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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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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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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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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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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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金额和开支计划
序号 |
科目 |
预算(万元) |
计算根据及理由 |
1 |
材料费 |
≤20% |
|
2 |
测试化验加工费 |
≤20% |
|
3 |
差旅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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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会议费 |
≤10% |
|
5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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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设备费 |
≤15% |
|
7 |
劳务费 |
10% |
|
8 |
其它费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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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课题经费(合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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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在国外,则课题经费只预算从国外来汽车国家重点访问费用(用于来实验室访问所产生的差旅费、课时费,其中课时费根据来实验访问时间和工作量定)。
五、共同条款
甲方(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乙方(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1、甲方按照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制度对资助项目予以管理,依照经费管理办法及任务书的规定向项目依托单位核拨项目经费; 2、项目获准后当年4月前向申请者资助的第一批拨款为2万元,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开放基金任务书(电子版以及纸质版两份),并提供所在单位开具付款单位为“湖南大学”的“科研协作费”发票或中央事业单位往来收据。 3、项目获准后第二年9月30日前填写《开放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报送到重点实验室,其中打印版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附课题负责人单位财务盖章报表。经实验室检查,项目进展顺利并且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EI以上文章(会议论文不予统计)的申请者可以获得第二批2万元整的拨款。其它的申请者将根据实际的项目进展及成果,决定是否中止拨款。 4、项目批准后第三年10月30日前填写《开放基金项目总结报告》,电子版及打印版各一份报送到重点实验室,其中打印版要求项目负责人本人签字,并附课题负责人单位财务盖章报表。经实验室检查,项目进展顺利并且共计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EI以上文章(会议论文不予统计)的申请者可以获得第三批1万元整的拨款,拨款次年底提交由对方单位财务处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快递至重点实验室。其它的申请者将根据实际的项目进展及成果,决定是否中止拨款。 5、《开放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和《开放基金项目总结报告》中的论文成果要求作者第二单位为中文“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英文“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for Vehicle”并在资助项目中注明得到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基金批准号)资助。其它的申请者将根据实际的项目进展及成果,决定是否中止拨款。 |
六、申请者承诺
我保证在获得资助后,严格遵守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的有关规定,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 申请者(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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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任务书各方签字
甲 方 |
单位名称 |
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
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 年 月 日 |
单位负责人 |
(签字) |
综合办负责人 |
(签字) |
邮编 |
410082 |
电话 |
0731-88821445 |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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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 方 |
开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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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公 章 年 月 日 |
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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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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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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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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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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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
(签字) |
课题及成果管理
1. 凡由实验室资助的课题,项目获准后当年4月前向申请者资助第一批拨款为总经费的40%,在课题负责人开具科研协作费发票后拨付到课题负责人单位,所拨经费需严格按任务书规定的预算执行。
2. 项目批准后第二年9月30日提供《开放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及第一批拨付经费的财务报表后,,经实验室检查,项目进展顺利并且发表2篇以上EI或SCI收录文章(会议论文不予统计)的申请者可以获得总金额的40%拨款,在课题负责人开具发票后拨付至课题负责人单位,使用规则与第一年一致。实验室将根据课题负责人项目进展情况及论文成果,决定是否中止拨款。
3. 项目批准后第三年10月30日在提交《开放基金项目总结报告》及第二批拨付经费的财务报表后,经实验室检查,项目进展顺利并且发表3-4篇EI或SCI收录文章(会议论文不予统计)的申请者可获得总金额的20%拨款,在课题负责人开具发票后拨至课题负责人单位,发票要求与使用规则同上,拨款次年底提交由对方单位财务处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快递至重点实验室。
4. 论文成果要求作者第二单位为中文“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英文“State Key Laboratory of Advanced Design and Manufacturing Technology for Vehicle”并在资助项目中注明得到湖南大学整车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基金批准号)资助。